(原标题: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环节均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会议应设置现场并可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同一表决权仅限一种方式。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类别股东权利变更需经特别决议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