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评估业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其提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涉及利害关系时,相关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