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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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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欧普照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0月8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10月7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数量的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22-2023年均值。157名激励对象考核为A或B,解除限售比例100%,可解售772,590股;120名考核为C,解除限售比例80%,可解售596,664股。另有1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未解除限售的330,484股将按授予价格7.76元/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续需办理信息披露、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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