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需具备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背景。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及高管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