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公告,该制度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适用范围为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不包括客户、员工等对公司产品、服务、劳资纠纷等事项的投诉。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室为具体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处理监管转办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及汇总分析投诉信息。公司建立公开投诉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来访及监管机构转办等,要求自接到投诉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投诉事项属公司受理范围的,原则上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长不超过30日,并需告知延期理由。处理过程应保密,投诉台账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公司对投诉处理实行问责机制,纳入绩效考核,发现违规行为须及时报告并整改。
对于非正常上访、群访等情况,公司将启动维稳预案,依法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