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旨在维护股东利益,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指定或干预。选聘应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健全内控等条件,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公司应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审计费用及服务年限等信息。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说明原因,并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