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法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者将被处分或追责。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