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28日经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第十三次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名称为“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简称CQME),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84,640,154元,总股本3,684,640,154股,其中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占29.86%,境内人民币普通股占70.14%。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或购回股份,须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可采用现金或股票形式,内资股以人民币支付,H股以港币支付。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争议解决方面,涉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提交仲裁,适用中国法律,裁决为终局。公司章程以中文为准,修订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并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