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股份持有及交易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其持股包括登记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信用账户内股份,需合并计算。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股份变动须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董事和高管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份。违反规定将被处罚,收益归公司所有。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