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如并购、分立、解散、担保超净资产50%等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表决程序等均依《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执行。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