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卓悦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53)建议修订其现有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确保符合开曼群岛适用法律、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最佳惯例。董事会建议采纳经进一步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细则,以取代现行细则。
主要建议修订内容包括:1. 改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认可混合式及电子会议形式,并制定电子参与和表决的规范,确保符合上市规则附录A1所载核心股东保护标准;2. 允许股东以电子方式向公司传送会议相关指示,例如委任代表的指示;3. 推动电子通讯,允许公司在遵守适用法规前提下,通过电子方式或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发布通知及文件,并就会议期间的电子投票与通信作出规定;4. 明确允许公司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及上市规则回购、赎回或持有股份作为库存股份,并可作相应处置,提升股本管理灵活性;5. 对内部管理条款进行必要更新,以提升条文清晰度与一致性,符合监管要求。
建议修订须待股东于2025年11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后方可生效。载有建议修订详情及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的通函,将于2025年10月31日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卓悦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陈健文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