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调整后,行权价格由24.8元/份变为24.5元/份。本次调整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