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12)发布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公告。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正于香港荃湾德士古道188–202号立泰工业中心1座13楼A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
本次大会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批准合并股份。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并投票。若委任非大会主席的人士为代表,需删除“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主席,或”字样,并填写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如为公司,则须加盖印鉴或由负责人签署。
有权出席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任代表,且可就部分持股委任一位代表。受委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及相关授权文件须于大会或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21楼2103B室),逾期将视为无效。
股东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届时原委任表格视为撤销。联名持有人中,以股东名册排名优先者投票为准。
大会通告详情载于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发布的通函。提供之个人信息仅用于处理投票指示,除法定要求外不会向第三方披露,资料将妥善保存以供核实及记录。股东有权依据《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阅或修改个人资料,相关请求须书面致函上述地址之私隐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