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12)谨订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正,在香港新界荃湾德士古道188–202号立泰工业中心1座13楼A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有关股份合并的普通决议案。
决议案内容如下: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已发行合并股份上市及买卖后,自决议案通过当日之后第二个营业日起,(a) 公司每十(10)股已发行股份合并为一(1)股合并股份,该等合并股份在各方面享有相同地位,并拥有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所载普通股的权利、特权及受限于相关限制(“股份合并”);(b) 因股份合并产生的所有零碎合并股份将不予处理,亦不会向零碎股份持有人发行,该等零碎股份将被汇集成批,并由董事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款出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c) 授权任何一名董事采取其认为必要、适宜或权宜的一切行动以实施股份合并及相关交易,包括签署所需文件及作出适当调整或豁免。
股东有权委任受委代表出席大会及投票,受委代表无须为公司股东。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大会期间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下午四时三十分。若大会当日早上七时三十分后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会议将延期,续会安排将通过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