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董事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中化岩土董事宋伟民持有公司股份27,052,982股,占总股本1.4980%。因司法强制执行,其持有的6,763,245股将被拍卖、变卖,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45%,执行期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价格按市场价确定。本次减持系法院裁定所致,属于被动减持,与宋伟民此前披露的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宋伟民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已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将持续披露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