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经自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