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说明。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涉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