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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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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主营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创业板定位。标的公司已进入国内外主要汽车品牌供应链,具备国产替代领先优势。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初始发行价为20.40元/股,因实施现金分红调整为20.30元/股,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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