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重大问题须立即上报。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费用支持。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