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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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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组织培训及股票变动管理等。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或监管处罚记录。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公司不得无故解聘,解聘或辞职需说明原因。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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