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及时披露。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媒体发布,并报送监管机构。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须建立保密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