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须亲自参会,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及时执行并保密,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