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三日发出。会议以现场为主,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应签字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应承担相关费用,提供工作条件和支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