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634,016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仪器仪表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重大事项如增减资、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等。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