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督促合规及培训董事高管等。公司须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并及时公告聘任情况并向深交所报备资料。董事会秘书任职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被监管处罚记录。出现违规、无法履职或重大失误等情况,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