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四个专门委员会。设立执行董事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负责日常重大事项决策和独立董事审议事项。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须经党委会讨论通过。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规则明确了会议通知、议案审议、表决、记录、公告及档案保存等内容。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