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过程需履行严格的申请、审批手续,并定期核查项目进展。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