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于2024年1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5年2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号)。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签字会计师为王建甫、连查庭,现因二人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不再担任签字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邓德祥、郑宇青接任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公司已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