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共七章三十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信息披露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3日(临时)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同意。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事项。会议记录、纪要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