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况下辞职报告在补选完成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的,董事可要求赔偿。董事任职资格有明确限制,违反规定的选举无效。离职董事须办理交接,继续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配合后续核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