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4人,代表股份130,4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同意,已获特别决议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包括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3项制度,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同意。表决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