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条件,具备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等情况,亦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激励对象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委员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