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报备公告。募集资金须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变更等情形需董事会决议,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可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应有利于主业发展,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