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经营方针变化、董事高管变动、环境信息、业绩预告、重大风险等事项。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披露,并组织公告。制度明确信息报送程序、责任主体及保密要求,对瞒报、漏报等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