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委员会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2023年11月印发版本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