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形进行了核查。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