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募集资金使用应坚持计划周密、规范透明原则,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变更原因及新项目情况。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