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公告,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诉讼、资产减值、人事变动等。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违规披露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