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重大事项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事故及诉讼等,涉及资产、收入、利润等达到一定标准须及时报告。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及上报董事会。制度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行为予以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