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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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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指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552,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60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共9项子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无临时提案。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出席,召集人资格合法。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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