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薛永恒声明,其已被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人确认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
薛永恒声明如下: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声明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及相关主体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采取市场禁入或公开认定措施,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犯罪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
截至本公告,其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