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须具备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原则上仅可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及独立发表意见权,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