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立即披露。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负责公告草拟、审核与发布。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保密、档案管理、财务监督及违规处罚等内容,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