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投资效益。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董事长及两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内离职则资格自动失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成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