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共有3名激励对象合计76,497份期权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且已过时效,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该部分失效期权予以注销。
此前,公司已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成多项审批与调整。2022年6月13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后续陆续完成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与数量调整、部分离职人员期权注销及多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2025年6月3日,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公司已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相关预留部分未行权期权。
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亦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