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电电力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事项,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董事有权申辩。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忠实义务持续有效,须办理工作移交,并申报个人信息。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职期间及期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