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其中7名现场出席,2名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该议案已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告同时列明备查文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