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电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