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应督导其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