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安恒信息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专户,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因薪酬支付及零星开支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操作有利于提高运营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对此无异议。
